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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米乐体育ios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09 19:29:34

  (一)研究、制订长江护岸和岳阳市城市防洪的总体规划及分阶段工作规划、方案;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负责长江流经湖南省境内岸线的守护、河势控制、处险加固、护岸工程的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流经湖南段长江河道实施不间断的观察、测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险情及河势演变情况,争取国家投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交通线路的畅通。

  (四)负责对长江沿线各县〔市)区护岸指挥部(所)的组织领导及业务、技术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对国家投资资金来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和防洪工程质量。

  (五)负责岳阳市城市防洪一线大堤和电排机埠及穿堤建筑物的维护、管理,研究制订城市防洪预案,储备城市防汛物资,协调组织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工程科、财务审计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加挂“七弓岭长江护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城市堤防管理科(加挂岳阳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督科牌子)、人事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本级以及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会引起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有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7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85.64万元,减少64.17%,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决算跟随调整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96万元,占73.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另外的收入334.14万元,占26.19%。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7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0万元,占92.95%;项目支出90.00万元,占7.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9.79万元,减少73.55%,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决算跟随调整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19.79万元,减少73.55%,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决算跟随调整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1.9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4.19万元,占1.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8万元,占7.51%;卫生健康(类)支出35.74万元,占3.79%;农林水(类)支出821.25万元,占87.19%。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6.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6%,其中: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使用的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30万元,支出决算为6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为本年度过世人员抚恤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

  年初预算为37.6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医疗保险实缴数与预算数存在差额。

  年初预算为846.17万元,支出决算为6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一是由于年终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二是市本级二次分配专项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人员经费73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1%,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9%,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根本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根本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根本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6.67%,减少的根本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根本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根本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66万元,减少33.88%,减少的根本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42.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占57.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232人次,主要是与相关的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本级和所属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培训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用于开展专业方面技术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电排专业技术培养和训练。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出差、办事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说明:因本单位11月份财务合并至岳阳市水利局机关,指标划转,未单独做绩效评价,因此附上岳阳市水利局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906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3.31万元,项目支出3685.24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6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90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68%。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1、河长制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印发河长制工作周报36期;开展例行督查工作3次、河湖健康问诊1次,专项督查工作10余次;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公示牌专项整治和河湖“清河净滩”专项行动;二是市级河长巡河(湖)40余次,交办整治突出河湖问题126个;三是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5次,河长制培训2次,召开1次全市总河长会议、3次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3次河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及年度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级开展1次河湖健康问诊,发现突出河湖问题35个。下一步改进措施: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

  2、水利建设科技教育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36万,执行数为36万,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区域内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控、水利工程等方面执法。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

  3、防汛抗旱应急机动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89万,执行数为89万,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华容河、华洪运河周边地区农业灌溉、生态补水。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生态补水效率。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方面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6、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2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7、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3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别的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44、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45、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46、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47、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48、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9、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0、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岳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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