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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全面禁用!辽宁已开始整治行动

来源:米乐体育ios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05 07:15:56

  走进农贸市场或超市,无论光线是否充足,总能在生鲜农副产品摊位和销售柜上看到一盏盏灯。在或红或绿的灯光照射下,肉类、海产品及蔬菜显得格外新鲜,这种灯也被称作“生鲜灯”。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使用“生鲜灯”专项摸排检查行动。(图源:丹东市场监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开展取缔“生鲜灯”整治专项行动,印发《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的通告》,要求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灯具进行自查,对可能会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取缔更换,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走访农贸市场发现,各处均有商家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商户使用生鲜灯是为了让商品更好看,其中,肉类在红色光源下就显得特别鲜艳。在走访中,消费者们均表示,市场上商家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照明条件下,对商品的选择判断会带来一定的误导。

  据了解,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12月份组织各地开展取缔“生鲜灯”专项督查检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辖区内农(集)贸市场及商超“生鲜灯”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灯具,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办法》施行后,众多购买的人可拨打12315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使用“生鲜灯”和“鬼秤”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来源:央广网

  九派新闻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不少商家打出了新国标、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规及市场灯光要求、还原食物本来颜色要求等广告。还有些商品图片中标注了显色指数和色温范围,其单价大多在百元以内。

  当问及新的“生鲜灯”与以往有啥不一样的区别时,一位商家客服介绍,以往的“生鲜灯”加有红光、绿光等特定颜色,改变了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新的“生鲜灯”光色不同,目前大多以白光和暖光为主,看起来会自然很多。

  此外,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几位售卖新“生鲜灯”的商家,他们均表示目前售卖的“生鲜灯”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新规,并且出示了“生鲜灯”的检测报告,有一位商家还称“不符合不要钱,免费给你”。

  这些检测报告上的产品的名字均为“新国标市场专用灯”,而在“检测依据”一栏则是《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和《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记者检索发现,以上两个灯具检测的要求和办法发布时间分别为2008年和2009年,分别规定的是“光度测试的标准条件”及“普通照明用LED模块的基本性能的测量办法”。

  一名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的客服人员和记者说,任何出具的检测报告都是根据检测依据上的规范来检测的,具有一定的判定标准和结论。检测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是针对客户提出的个性化诉求进行仔细的检测的,放到别的灯具检测上可能就不适用,至于该灯具的具体用途,与公司并无关联。

  符合新规定的“生鲜灯”是不是能够继续使用?如何界定是否合规?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出具的检测报告是不是能够作为判定依据?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81号令来看,其中并没有“生鲜灯”这一概念。“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并不是一个标准的规范称呼,也不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以是不是“生鲜灯”为依据,而应该依据它有没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主要注意的是要还原食用农产品最原本的色泽,不能误导消费者。如果生鲜市场光照条件较差,比较黑暗,必须照明,使用正常的灯具是可以的。

  究竟如何界定灯具是否合规,是否会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产生改变,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记者说,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未做具体实际的要求,在执法和检验测试过程中并没有严谨明确的统一标准,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但能明确的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是绝对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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